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中午11点左右,海州国保大队张志强、五龙派出所副所长段宏宇带队,伙同工电社区人员共约十人到南金香住处,社区人员敲门,国保女警说,是昨天来学烤蛋糕的。不知情的南金香开门后,一群人蜂拥而入,绑架了南金香并非法抄家,抄走法像、大法书籍、打印机、电脑等私人财物。
大概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下旬左右,南金香被构陷的案子被移交到海州区检察院,由检察官任品负责。时至今日,南女士的案宗已两次被检察院驳回到公安,按照当初五龙派出所所长段宏宇的说法:第二次驳回应该放人。
南女士的家人再次来到五龙派出所,见到了段宏宇。这次段宏宇说,从南金香家里拿走的电脑,里面什么都没有,可以把两台电脑给家人拿回去。结果家人去取电脑时,段宏宇给一个周姓国保警察打电话,电话那边说,还要把电脑留下,家人就只取回一台电脑。段宏宇讲他只能听国保大队的,表示自己权力不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