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任舟山市普陀区委常委、副区长兼区委政法委副书记,二零零六年十月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任舟山市普陀区委副书记兼区委政法委书记,这期间,对当地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抄家、关押、强制洗脑、送劳教迫害等负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