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德才,一九九三年八月参加工作,一九九六年六月入中共邪党,任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市郊区公安分局中共党委书记、局长,二零二一年六月左右任市公安局中共党委副书记。
李德才任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分局局长期间,积极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指挥郊区各派出所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七月,黑龙江省所谓的“督导组”窜至佳木斯,唆使佳木斯公检法部门对本地法轮功学员实施大面积骚扰迫害。此次大规模迫害中,直接造成郊区法轮功学员杨胜军被迫害致死;多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抄家、非法关押、勒索钱财、非法判刑,流离失所,普遍被骚扰,给法轮功学员和家属造成了巨大的苦难和经济损失。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八日佳木斯法轮功学员赵桂英路过四丰乡新发村,悬挂“法轮大法好”条幅时,被路人高云龙恶意举报后绑架。近日赵桂英被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这是赵桂英第五次被佳木斯中共司法系统绑架。参与迫害赵桂英的主要责任人名单:佳木斯市公安局局长李晓龙 、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局长李德才、郊区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张伟明、佳木斯市拘留所所长赵明、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刑庭庭长宋涛、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李利锋、郊区四丰乡派出所所长王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