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73
编号:
E000110317
中文姓名:
林建辉
姓名拼音:
Lin Jianhui
性别:
职务职称:
院长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广东省揭西市人。广东省茂名市中级法院院长,现任广东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

继美国二零一六年通过《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之后,目前,加拿大、英国以及欧盟二十七国等已制定相关法律,严厉制裁侵犯法轮功学员的信仰自由、迫害人权的中共官员和基层执行者,包括禁止入境和冻结财产。所有计入明慧网《恶人榜》的人,都会随时或已经列入提交名单。现在,林建辉被举报。

林建辉于二零一一年三月从广东省高级法院司法装备管理处调到茂名市任茂名市中级法院院长,直到他被刑事举报后的二零二一年二月的十年任职期间,积极执行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政策,滥用职权,无视国家的法律、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对公安制造冤假错案、公诉人刻意罗织所谓的证据视而不见,听命于政法委书记、茂名市“六一零”办的指令,对法轮功学员非法起诉、构陷、捏造罪证、罪名、勒索金钱、枉法诬判裁定,残酷迫害茂名地区众多的法轮功学员。

林建辉的部份恶行被举报后,被调回广州任广东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

茂名地区的一审法院听命于二审法院(茂名市中级法院)的指示。也就是说: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后,茂名市政法委、茂名市“六一零”就与茂名市公、检、法等单位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官员串通一起密谋构陷诬判法轮功学员。无论茂名地区一审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冤判多少年,若法轮功学员上诉,茂名市中级法院根本不会纠正一审法院错误,到二零二二年一月十日为止,茂名市中级法院最终都是维持原判。

林建辉在任茂名市中级法院院长的十年期间,不通过任何正当的法律程序和事实,对三十一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并维持原判:1.吴祖强八年、2.吴先金一年、3.麦伟莲三年、4.刘绍仔四年、5.陶永红三年、6.吴明露三年(取保候审)、7.梁广珍四年、8.吴有清四年、9.李俏四年、10.胡秀慧三年半、11.祝方霞五年、12.梁桂芬三年半、13.杨日明二年、14.吴金水四年、15.李珍玉三年、16.麦治中七年、勒索罚金二万元、17.吴志歧三年三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18.柯郑基六年、勒索罚金一万五千元、19.谢亦兰五年、勒索罚金一万元、20.李素明三年,勒索罚金五千元、21.崔伟娥二年、22.陈美玲四年六个月、23.张华红三年六个月、24.曹君艺二年、勒索罚金三千元、25.朱石雄一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二千元、26.梁远胜一年九个月、27.陈乐安二年、勒索罚金三千元、28.周其雪十个月徒刑、勒索罚金一千元、29.林燕梅四年六个月,勒索罚金八千元、30.林丽珍五年、勒索罚金一万元、31.吴朝棋五年、勒索罚金一万元。

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以来的二十二年间,据不完全统计,茂名市政法委、茂名市“六一零”直接或间接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被证实至少已达32人;关洗脑班153人;被非法劳教143人;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公布出来的至少74人(不包括周华建、林武、黄柱峰等三人被非法关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正面临非法庭审。还有81岁的李顺华被监视居住,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已经被非法庭审);而且有的学员被非法劳教二次、三次,有的同时遭受过非法劳教和非法判刑。被上门骚扰、跟踪、监控、绑架、拘留、抄家,以及被降职、开除和罚款、抢掠财物者难计其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15/原广东茂名市中级法院院长林建辉的罪恶簿-436726.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22/广东省茂名市中级法院院长林建辉被举报-39959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