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底,武俊芳因抗拒劳动,被大队长刘艳敏把双手反铐,用电棍和一寸厚的书打脸,身上用手指甲掐胳膊和脸,造成脸上身上多处青红和瘀血坐在地上。大队长丛淑娟则把手铐从后背用力往上提双肩撕裂的疼痛,刘艳敏同时用细细的鞋跟跺她的双腿和脚导致好几个月走路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