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一月七日,中共肥城市法院对李国、马秀美夫妇非法开庭,诬判李国三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两万元;马秀美被非法拘役六个月。李国的鲁HC8712两轮摩托车和马秀美的鲁JIF599白色福特轿车被非法没收。
参与非法庭审的中共邪党公诉人是肥城市检察院检察员孙霞、苑森森;审判长是肥城市法院张昊旭,陪审员是董玉堂、尹宜军,书记员是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