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春天,莫旗第二派出所警察孙长权经常到夏秀文打工的地方指使常人欺辱夏秀文,煽动是非,唆使老板、员工看管夏秀文,饭店老板拖欠工资不给。
二零零九年春天,警察孙长权经常电话骚扰夏秀文,因当时夏秀文在第二派出所管辖区居住,警察孙长权强制夏秀文搬到第一派出所管辖区居住,因为户籍属于第一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