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02
编号:
E000110576
中文姓名:
何龙
姓名拼音:
He L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重庆黔江区公安局恶警

2000年11月20日,法轮功学员冯荣荷从北京大儿子家回到女儿家,国保公安何龙、方春生、王平在不出示任何证件情况下非法搜查,非法抢走了法轮功学员的大法书籍及炼功带,并把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拘留所非法审问,7天后他们逼法轮功学员儿子写了不炼功保证后才放法轮功学员出来。

2001年4月的一天,法轮功学员刘运梅出去发真相传单,被610公安局何龙、李庆怀、王平等恶警非法闯进法轮功学员家,不出示任何手续对法轮功学员抄家搜查,在家里翻得乱七八糟,抢去了大法书和真相资料,又绑架到公安局,非法行政拘留了15天。

2001年9月7日,公安的李庆怀、何龙等人闯入刘玉珍家中,不分青红皂白又把她非法抓进拘留所,刑讯逼供、受尽凌辱,直到9月30日才取保回家。2001年10月24日刘玉珍又遭绑架,多次威逼利诱、刑讯审问,要她交待所谓“犯罪事实”。

2010年1月22日下午4点左右,国保、公安何龙、王平等一伙人闯入刘玉珍家中非法抄家,翻箱倒柜抢去她的MP4、电话本及大法书籍、资料、法轮功师父的法像;还在她家中非法拍照。当晚又把她绑架关在正阳拘留所,连上厕所恶警王平都不准,太无人道。第二天早上,王平、李庆怀把刘玉珍劫持送到湖北咸丰监狱,实施暴刑毒打,把她牙齿打落,全身打的青肿。黔江公安经过3次提审,其后定为取保候审,于2月8日回家。由检察院王兵公诉,审判长吴春利,陪审员李永言、王贤江、书记员郑兴,非法对刘玉珍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2/2/重庆市黔江区部份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情况-40061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