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二日,法轮功学员郭秀琼由乡政府人员接回老池乡政府继续迫害:被乡干部冉光学,邓小林打耳光。次日,代和平把郭秀琼手铐在椅子上,指着办事的村干部讥讽说:“你们看,她好伟大,她跑到北京去了”。下午,代和平把警棍往桌上一掷,逼她跪在棱砖上,双手举砖,从下午六点到晚上十二点,公社干部轮流值班。
第三天上午被惩晒太阳,下午全体乡村干部聚集在一间屋里,郑朝荣对郭秀琼猛打,猛踢,把尾脊骨踢伤,期间又被代和平用下流的话威胁:“你今天不写保证,老子把你两个儿子喊回来!老子喊街上的癫子(疯子)来强奸你!老子警棍往你下身穿(捅)”!后来又骂了很多不堪入耳的话,最后代和平对郭秀琼大声吼道:“出去!把衣裳脱了趴到地上给老子晒太阳”!当时郭秀琼身穿一件短袖衫,就合衣扑在地上,只听见屋里的乡村干部全都发出“哈哈哈哈” 的笑声。就这样,在郭秀琼身体和精神遭受严重的折磨和摧残时,昏沉中逼她写下了不炼功的保证书。七月二十四日由派出所刘所长和乡干部送回家,并勒索现金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