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10日方若飞等在指导站给大法弟子王桂金开庭,检察院的李永清、梅芳到庭诉讼。县法院给王桂金下了判决书,判有期徒刑五年。王桂金向周口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2005年初,中级法院审判长名义上是组织了所谓合议庭合议,但结果还是驳回王桂金的上诉,维持原判。
2005年元月安保大队610恶徒曾两次将大法弟子苏玉金弄上法庭,邪恶之徒方若飞非法判苏玉金六年。现苏玉金已被关入劳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