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三日,卫登慧和另外三个法轮功学员一起去青白江区的祥福镇农村发法轮功的真相资料,被举报,祥福派出所的警察把卫登慧四人抓到祥福派出所,卫登慧跳楼走脱,把腰摔伤。五月二十七日,卫登慧被跟踪的川化保卫处和新都县城西派出所的警察共同绑架到新都城西派出所。后来押回川化八百二十八的治安队,警察李智和国保的黄文负责审问。当晚就把卫登慧关押到了新都看守所。
被关押期间,国保警察黄文诱骗要卫登慧承认资料都是她们几人共同做的和发的。关押了九个月后,于二零零八年二月日被青白江区法院非法判处我四年有期徒刑,刑期自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五日起至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止,并于二零零八年六月二日送往位于简阳的四川省女子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