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都业成、吴艳华、关兴涛,于2019年9月29日被大庆市让区一审法院以莫须有的“犯罪预备”等罪名非法判重刑,分别为七年、七年六个月、八年,三人不服枉法诬判,上诉到大庆市中院。2019年11月22日,中院非法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中院审判长张丹,审判员王海燕、赵鹏,书记员徐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