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法轮功学员林永旭于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一日在家被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绑架、关押、非法批捕、构陷到法院。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被珠海市香洲区法院诬判三年半并罚款三千元。珠海市香洲区检察院检察员胡欣 。 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审判长姚峰,审判员彭帅、孙珑艳,书记员罗思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