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96
编号:
E000110826
中文姓名:
范立华
姓名拼音:
Fan Lihua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范立华,曾任山东省寿光市古城街道范家沟村代理村支部书记,

1999年7.20迫害开始,曾带领当地政府人员不断骚扰本村法轮功学员,给多位大法学员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压力,也导致了村里多人吓得放弃了自己的信仰。

迫害事实如下:
张美玲,今年61岁,是山东省寿光市古城街道怡馨苑小区大法学员,1998年11月份得法修炼后,身心健康,家庭幸福美满。可到了1999年7.20迫害开始,山东省寿光市北洛乡范家沟村临时代理支部书记范立华,还有村委的范光仁、张希光,带着北洛政府的几个人,到每个大法学员家中骚扰,村里当时有二十多位学员,要每个人必须交上大法书,由于当时很多学员学法时间不长,怕心重,被这突如其来的阵势吓得不敢学了,但过后他们还是不断骚扰。
2000年的夏天的一个晚上,范光仁又带着政府的几个人到张美玲家,张美玲没在家,她丈夫和女儿在家,当时把年龄尚小的女儿吓坏了,跑到卧室插上门,他们以为是张美玲在里面,他们就把卧室门硬撞开了,把她女儿吓哭了,她丈夫气的忍无可忍的指责他们说:“你们吓着我女儿怎么办,怎么还没完没了呢?范光仁,你再领着他们来,我就给你砸断腿。”这样他们才离开了。
2002年,张美玲的丈夫去河北保定当蔬菜大棚技术员,张美玲自己在供两个孩子上学,村支部书张希军经常半夜三更的往她家打电话骚扰,问:今晚又出去了吗?有一次张美玲说:请你以后不要再往我家打电话,我出去你还管吗?过了不长时间,村委的张九龙就领着610的人、赵春利、马温和,还有一个人到她家翻了个底朝天,把张美玲绑架到寿光610办公室,腿身上178元钱也搜去了,晚上他们把她的双脚拷在椅子上,他们四个人,两人一组轮流看着她,第二天又把她关押到是个看守所迫害了18天,并勒索了8000元。
回家后,她的丈夫还是很害怕,就带她到了保定,可村里和寿光市的610又打电话给保定的610说她学法轮功,于是保定的610又去骚扰她。到2006年下半年她就从保定回家了。由于两个孩子上大学了,家里经济困难,她就到寿光的一家编织厂打工,在2009年二、三月份的时候,张美玲发了几本法轮功真相小册子和几个护身符,被车间主任和老板举报了,北洛派出所所长带着几个警察把她绑架到派出所,又到她家抄了家,家里被翻得乱七八糟,他们把所有的大法书籍和周刊都抄走了,把她铐在暖气片上5天5夜,不让睡觉,不让吃饭,寿光国保副大队长郭洪堂还带两个人去转化她,其中有一个人穿着大皮鞋照我的胸口狠狠的踢了一脚,郭洪堂还把她儿子给买的手机抢走了,还骂大法和师父,张美玲就制止他说:“你不要骂,这样对你们不好。”她就给他们讲真相,他们不但不听,郭洪堂还用一个象钢尺的东西猛抽她的胳膊和大腿,把她的胳膊和大腿都打的紫黑,另外还三番五次的给她女儿打电话吓唬她并勒索钱,这样给她的全家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压力,最后没勒索到钱,就把她关押到寿光看守所迫害了一个月。郭洪堂最终还是威逼家人勒索了2万3千元钱后,才释放了张美玲,过后郭洪堂又带着两个人到她家骚扰了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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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