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05
编号:
E000011083
中文姓名:
李某某
姓名拼音:
Li Moumou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长春市九台劳教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九台劳教所管教

2005年7月21日,为了送刘玉和去劳教,公安局毓金基、狱医李贵等人将刘玉和送到市医院检查身体。检查结果刘玉和的心律失常、心动过速(有诊断书),可7月22日,毓金基和九台劳教所互相勾结,就在刘玉和身体存在严重病态而且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下,硬是非法将其送进九台劳教所。

因为刘玉和不放弃信仰,遭到九台劳教所中姓李和姓杨的管教的毒打并把他捆绑在床上。现在逼迫他每天坐板7个小时,一动也不让动,还对他进行各种体罚。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桦甸市刘玉和被非法关押并遭受酷刑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8/23/10898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