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王晓峰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七日被非法庭审,法官是于丽霞和赵瑾,书记员是王晓腾。代理律师从对法轮功学员的抓捕和起诉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方面,做了充分的无罪辩护、有理有据,公诉人无言以对,但王晓峰仍被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唐山冀东监狱,期间被迫害的几次住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