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法轮功学员杨会州在家中遭公安绑架,并以刑法三百条对其非法起诉。代理律师认为杨会州没有任何犯罪结果和动机,指出法轮功不是邪教组织,并向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递交了“要求对杨会州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请书。但石家庄桥西区检察院仍不顾事实、法律,听命上级部门,把杨会州的案卷递交到了石家庄桥西区法院,由法官李立新负责,被非法判刑五年。
平山县法轮功学员张英同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上午,被石家庄桥西区法院非法庭审,法官是李立新,张英同被非法判刑三年,在河北唐山冀东监狱被残酷迫害,险些没命。
二零一四年九月,桥西区法院对杨焕平进行非法庭审(法官李立新、公诉人是桥西检察院的闫红艳),代理律师当场做了无罪辩护。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桥西区法院对杨焕平非法判刑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