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至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五日,北京市昌平区仍在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共计21人,其中被非法判刑17人,被非法关押4人。
1、 郝福宁:被非法判刑四年三个月
2、 封孝玲:被非法判刑五年。
3、 闫峰: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
4、 蔺福华: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
5、 张明霞:被非法判刑四年。
6、 张秀萍:被非法判刑四年。
7、 晋源涛:被非法判刑四年九个月。
8、 朱劲松: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9、 吕尚春: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10、邹德用:被非法判刑三年。
11、刘会荣: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12、高秀荣:被非法判刑四年。
13、张鸿儒:被非法判刑四年。
14、胡卫学:被非法判刑四年。
15、陈军杰: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
16、苑雯: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
17、车永:被非法判刑三年。
北京昌平区法轮功学员王友彬(六十六岁),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去顺义区法院旁听对法轮功学员孙福义的公开庭审,遭到无理劫持,被非法关押在顺义看守所七天。
北京昌平区现年五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王亮清博士,在工作单位上班时被领导请过去“谈谈”,结果被昌平南口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八年六月,昌平区检察院在没有任何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将王亮清构陷到昌平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