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上午九点,保定市法轮功学员孙立英,在保定看守所,将被非法开庭,法官是高阳县法院李志勇0312-6699703,公诉人是高阳县检察院蔡立功0312-6656621、15530263136。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四日,保定蠡县鲍墟乡东孟尝村法轮功学员朱素荣被高阳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十个月、勒索罚金五万元,朱素荣已上诉。责任人:高阳法院刑庭庭长(审判长)李志勇,法院刑庭副庭长(审判员)陈洪强,,高阳检察院公诉人候志勇。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上午九点,高阳县法院李志勇法官等来到保定市看守所对陈秀梅、郭志萍非法开庭,只允许一个家属旁听,完全违背宪法规定的开庭公开的原则。陈秀梅和郭志萍身穿防护服被强制戴手铐出庭。律师要求除去戒具,法官未予采纳;家属辩护人要求公诉人回避,法官经请示也未予采纳。
在庭审中,播放了绑架郭志萍的现场录像。律师在看到六十岁的郭志萍被几个年轻警察扑倒时,非常气愤地说:“六十岁的老人,你们就这样对待她!”律师依据现行法律对两位法轮功学员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家属辩护人也都做了一些补充和无罪辩护。陈秀梅、郭志萍也都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非法庭审持续到下午四点多才结束。整个过程,庭审人员都静静地听着。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高阳县法院下达了非法判决书,陈秀梅和郭志萍均被非法判刑一年零三个月。
从二零一七年四月起有13位法轮功学员被枉法判决,他们分别是:保定市的韩俊德、李秋艳、孙立英、张喜梅、高金萍、陈秀梅、郭志萍、吴俊苹,高阳县的刘冬梅,蠡县张小俭、吴新华、朱素荣、安国市马会欣。其中韩俊德、高金萍都是七十多岁的老人,被非法判刑八年半和七年,马会欣在被非法关押在保定市看守所期间,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七日被迫害致脑出血,九日高阳法院李志勇匆忙下达文书:在家监视居住半年,半年后再开庭。因此文书,保定市看守所不承担任何责任,马会欣被安国国保偷偷办理出院手续,把刚做完开颅手术二十天的马会欣监禁在安国市一家养老院。
通常认定案件有两大依据,一是人证物证,二是法律条文。不论律师怎样指出公安证据涉嫌造假,李志勇怎样无言以对,但仍将其作为罪证对法轮功学员吴俊萍非法枉判。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张喜梅在保定市看守所被高阳县法院、高阳县检察院非法开庭,办案法官李志勇,检察院公诉人杨帆。亲友辩护人、辩护律师为张喜梅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张喜梅当庭自己也做了辩护,坚持无罪。认为自己做好人没有错,没有给任何人造成伤害,自己没有犯罪。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日、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一日,支占民在保定市看守所被高阳县法院、检察院两次非法开庭,办案法官李志勇,检察院公诉人姚素玲。亲友辩护人、辩护律师为支占民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支占民当庭坚持无罪。
近日获悉,高阳县法院法官、高阳县检察院检察官罔顾事实,错用法律条文,枉判支占民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枉判张喜梅三年半,勒索罚金一万元。支占民、张喜梅均不服这非法判决,都已上诉至保定市中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