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下午,万桂荣在丹东胜利街附近发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一老头死死抓住手臂不放,并拨打110。同兴派出所出动多个警察将万桂荣绑架,随后到万桂荣家非法抄家,抢劫走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真相资料等私人物品。非法抄家时,丹东国保人员也在现场。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四日上午,振安区法院对万桂荣草草开庭,前后不到半小时。最后审判长问万桂荣认不认罪,万桂荣说:「炼法轮功不违法,我不认罪。」
非法庭审后过了二十天,丹东振安区法院就对万桂荣下了非法判刑两年的裁决书。
在没有任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被非法判两年后上诉。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九日,丹东市中级法院未经开庭审理,只做书面审理,维持一审冤判二年的非法判决。
在丹东中级法院二审刑事判决书上签名人员有:审判长崔大勇 ,审判员董泽军、张轶,法官助理高宝丽,书记员尤亭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