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2002年4月12日,在劳教所展开第一回残酷的迫害行动中,他在队长朱德春、虞铁的教唆下,对大法弟子大打出手,七八个人殴打大法弟子,殴打大法弟子李 ×三天,李昏过去了,全身不能动,大小便失禁,右眼失明。恶棍们有些害怕了,都怕担责任,对其他大法弟子也稍稍收敛一些,不那么狠毒地打了,但仍对坚定的大法弟子进行罚站,背飞,不让睡觉等迫害。
朝阳沟劳教所五大队新生班长于长江就是这方面的行家里手,恶警让犯人当“值班”和“班长”,这个职位也得犯人花钱买,而且得能负责管教的吃、抽、用的,而这一切花销又都可以从犯人身上搜刮回来的。很多犯人深受其害,敢怒不敢言,因为不管出什么事都有管教替他们挡着。
朝阳沟劳教所五大队狱警当时非法纵容邪恶、残忍的刑事犯流氓头子于长江当班长,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仅知他一年多时间,物品不算,就从法轮功学员和其他劳教人员身上敲诈、勒索人民币三万元寄回家,还不包括他贿赂给狱警的。二零零二年年终,因腰痛不能动被提前释放,释放三天后,遭恶报,死于车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