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与“洗脑班”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员:莱城区政法委书记吕其平、政法委主任张作奎、副主任刘敏、政保科的郑波、检察院的宋振华、司法局的田蔚、法院一卢姓恶警。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日大法弟子刘乃伦被临沂市恶警非法送往泰安监狱五监区进行迫害。包夹刘乃伦的三名罪犯是:朱宝森(泰安金融系统犯罪分子)、宋振华、马新年(新泰经济犯罪、祖籍泗水),受恶警指使三恶人逼迫刘乃伦长时间坐塑料板等,一般在深夜十一点才让休息。期间刘乃伦时常遭到包夹们的体罚、辱骂。
刘乃伦将播放污蔑大法的光盘影碟机关上并撤下一张污蔑大法的图画,恶警监区长刘欣荣、教导员高令山把刘乃伦关进强化班摧残。由宋振华、程凤玺、马新年、杨勇等八名罪犯黑白轮班毒打。在恶警高令山直接唆使下,故意致死人命的罪犯杨勇长时间毒打,杨勇用拳猛击刘乃伦的肋骨。(罪犯杨勇自诩会打人,被他打得人极其痛苦但看不出伤来。)恶人宋振华说:“准备好抹布、臭袜子,他要喊就堵他的嘴。”连续折磨几天几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