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2
编号:
E000011399
中文姓名:
陈林燕
姓名拼音:
Chen Linya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资中楠木寺13#---7#信箱 七中队 八中队
邮政编码:641200
电话:0832 5212600 0832 5212681;
0832-5212603 八中队; 0832-5212613 九中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7/1188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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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劳教所恶警还从其他犯人中队精选出身强力壮、心狠手辣的犯人以加分减教过舒适生活为条件诱惑犯人专门迫害坚定的大法学员!“转化”一个大法学员减教二十天或一个月!有些还心存善念的犯人不愿意迫害大法学员,恶警张小芳就支使犯人刘平、张超群、陈林燕、庄小林、汪利娟、李艳等逼迫她们去迫害大法学员或者把她们退回原中队延教处理!

2003年2月21日,为抵制邪恶的迫害,四川大法弟子不给恶警打报告、不背诗,张小芳唆使犯人刘平、张超群、陈林燕、庄小玲、张小艳、章艳等,以及叛徒李金文、蒙订把大法弟子拖到洗澡室,用开口器强行灌了半袋多盐,灌得满身都是脏水,差点窒息。然后这些恶徒把大法弟子双手反绑背后,盘双腿然后用尼龙绳子捆牢很久时间不松开,并用胶布蒙上嘴,谩骂、毒打直到承受不住。

2003年2月的一天,四川大法弟子在会议室亲自听见恶警张小芳对叛徒李金文、蒙订,犯人刘平、张超群、陈林燕等说:“明天晚上把李桂香(广汉市大法学员)弄来盘腿捆起来,她到徐大队(恶警)那里告我状,说我迫害大法学员。”第二天晚上在会议室听见李桂香在洗澡室痛苦的惨叫声,第二天恶徒又把李桂香直接抬到禁闭室继续酷刑折磨。后来张小芳、毛豫春等为了让她妥协,又强迫犯人连续捆李桂香再次进行迫害,手段极其残忍。

张小芳、毛豫春等指使犹大李金文、蒙订和犯人刘平、张超群、陈林燕等把邱淑琼拖到澡堂,用绳子捆双腿二次进行残酷迫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楠木寺女子劳教所迫害大法学员犯罪事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3/10970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