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0月,步云桥镇大法弟子李言秀被非法关押一个多月,被祁东县公安局政保股股长恶人贺峥嵘、恶警李伟非法敲诈生活费、押金2800元才放人。
1999年11月底的一天晚上九点左右,法轮功学员刘旭耀女士原单位(衡阳市白地市钢铁厂)保卫科的管志龙来她家敲门说找她有事。那天只有刘旭耀和九岁的女儿在家,女儿已睡觉了。她一开门,没想到躲在旁边的七、八个人强行闯进她的家里。他们向后反铐着她的二个大拇指,一边逼问,一边打她的脸,一边抄家,并连夜强行把她带到白地市派出所,留下她孤零零的女儿在家里。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由白地市派出所的警察铐着刘旭耀,将她带到了祁东公安局政保股,是贺峥嵘、王启民、李伟三人一同审她,他们边问边打,拿到什么就用什么东西打,尺子、书本、手掌、拳头、皮鞋……甚至刘旭耀上厕所还在凶她。
有一次,是祁东公安局政保股贺峥嵘、李伟二人非法提审刘旭耀,在审讯室里,逼着她写三书,她不配合,贺峥嵘就强迫她“背宝剑”,本身已经难受之极,贺还觉得不够狠,又拉着铐在刘旭耀二只手中间的手铐,使劲地上下左右快速拉扯,还扯着手铐将她拖在房间里打圈圈。
1999年12月,祁东县32名法轮功学员因为向政府反映自己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的情况后,在祁东县拘留所遭到了残酷迫害。警察李伟、王喜民、贺峥嵘将法轮功学员邓宏华、陈秀云、江美英等毒打了3天3夜,背都被打烂了,肿得至少有一公分高,路都不能行走。江美英于2003年3月份又被非法关进了县拘留所。
2000年2月18日,恶警李伟和祁东县公安局政保股股长恶人贺峥嵘将大法弟子桂芬秀拖出来就拳打脚踢一顿,他们打得满头大汗还不够,又拿来木棍狠狠的往她头部、全身各部位猛打,把她的牙齿打掉两颗,血流不止,把她打晕过去了。
2000年3月18日,恶警李伟和贺峥嵘等5人,将大法学员刘检保铐押到过水坪派出所,因过水坪地处偏僻,便于他们私设刑堂,秘密拷打。在那里,他们对他施以3天3夜的严刑拷问与虐待,为抗议迫害,他进行了绝食。他们不但不顾他的死活,反而采用更为残酷的刑罚“背宝剑”并拳打脚踢。晚上还不许睡觉,把他双手吊铐在凳子上,双脚跪地,稍一动弹他们就打。他们见问不出什么来,用新买来的粽绳狠劲抽打他,又不断的用拳头打他的脸和脖子,打的喉咙都肿了,连续十多天连水都咽不下。他的双脚被打得肿如小桶,左脚小腿骨被棍子打裂一寸长,血不住的流出来。更加惨无人道的人是,他们竟将一根根针深深刺进他的十个手指,双手鲜血淋漓,钻心的痛,昏死过去。3月20日下午6点,他已被折磨的奄奄一息,他们才把他送回祁东县拘留所。
2000年6月28日晚,恶警李伟非法搜走被关押在祁东县拘留所周凤云现金200元,对她进行非法审问,打了她20多个耳光,手打痛后又拿来了根1米多长的圆竹棍,猛打她的脚膝盖骨、脚踝骨以及手指骨和高突的手腕骨等处,直到她站不住快要昏倒的时候才收手,她的左手中指被他打得变形了,经常疼痛,直到2004年才好。
2000年7月7日晚9点钟,在公安局政保股楼上,进京上访的大法弟子6人被分别每人安排在一个办公室里,警察李伟、黄启明、贺峥嵘、马健等手持五寸粗、三尺长的棍棒不问青红皂白进门就对她们大打出手。邓宏华的脚、手、头、腰都被打肿,警察还穿着大皮鞋使劲踢她,并一边踢打一边说:「看你还炼不炼功,上不上访」。打了一顿后,他们对她们进行审问,她们不配合他们,他们又继续打。整整打了一个上午,邓宏华被打得失去知觉而晕过去了。一点多钟她们六人被非法关进了拘留所一间散发着难闻的臭气的屋子里。晚上,她们都睡在光板子上。
拘留所里每隔几天就要非法审问她们一次,每次都要遭到他们的毒打。拘留所的周佑忠、周道生、刘绍田、还有政保股的李伟、黄启明等警察,手持两寸宽、三尺长的竹片,轮流对她们毒打。有一次,他们在邓宏华包里搜到了一个电话号码,于是他们以此为借口又是对邓宏华一次大毒打,她被打得九死一生,连关在拘留所的缅甸人和越南人都吓哭了。她们边哭边说:「你们把她打成这样,再也不要打她了,她是好人。」
2000年7月23日,恶警李伟在政保股股长贺峥嵘非法审问并用 “背宝剑” 酷刑折磨大法弟子匡森后,用一米多长的圆竹棍,来打匡森的双手腕等处,并说:“看你去不去北京了”。
2000年10月23日,贺峥嵘伙同恶警李伟、陈环珠等人将周建平从南岭化工总厂祁东分厂工作单位劫持到公安局政保股,进行了十多个小时的严刑拷打逼供,强制她跪在地上“背宝剑”三个多小时,同时用棍子轮流着拷打。因她不配合他们的审讯,他们就以涉嫌邮寄法轮功真像数据的所谓罪名,将她羁押于县看守所,同年12月他们又非法劳教她一年半,送往劳教所,劳教所拒收,又被关押于看守所劳教期满,却逾期不释放,超期关押了一年零四个月之久。
2001年3月,祁东县政保股贺峥嵘、李伟等不法之徒将法轮功学员邓云禄秘密带到金桥派出所进行残酷迫害,将其吊起来拷打了7天7夜,邓云禄左手被打残废,完全失去了知觉,骨头都露出来了,半年后才慢慢恢复。全身没有一处好地方,衣服上都沾满了鲜血。
二零零一年九月八日晚上,刘玲红与同修贴“法轮大法好”的标语,被警察发现,绑架到石亭子派出所。她们被几个警察打得鼻青脸肿,她双耳失去听力。第二天,她们被送往祁东县公安局,被政保股的贺峥嵘、李伟等警察刑讯逼供两天,他们用“背宝剑”等毒刑拷打,她被折磨得全身抽筋,他们怕出事,当时叫了一个医生,那医生对恶警说:“别用刑过猛。”她当时躺在地上,大约过了两个多小时才好点。
2002年7月份,正是农忙的季节,步云桥派出所所长邹受民带领一帮警察闯进他家,对他实行绑架,,还拿走了他的一本《转法轮》和手抄本书。派出所所长邹爱民与政保股贺峥嵘、李伟等人逼他说,是他给益阳那些法轮功学员送去了什么东西,他不说,他们就拳打脚踢,用棒打脚踝骨,用“背宝剑”的酷刑来折磨他,将他的手一上一下反铐于背后,手铐下面还放一迭很厚的书,又加了一个杯子以加其痛苦的程度,达半小时之久。因他不说,就把他转到看守所,几个月后又从看守所把他提到灵官镇继续进行迫害,将他一只手铐在窗框上,一只手铐在旧气车轮胎下。
2002年6月份,大法弟子罗光忠向祁东县公安局政保股反映他修炼法轮功的情况,不到十天祁东公安局李伟与清矿派出所周善普、张柏云开车来到他家,把他送到祁东拘留所非法关押,李伟打电话告诉他儿子立即赶到祁东,花用了近3000元现金,其中拘留所生活费400元,非法拘留了15天才把他放回家。
2003年3月14日,恶警贺峥嵘、李伟、陈环珠等人,乘机搜走了祁东县大法弟子周建平身上的车旅费500多元钱。同时在无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撬窗而入非法搜查她家,抄走了录音机,随身听和法轮大法资料等,并将她拘留20多天,罚款四千五百元(没有罚款单)
有一次在拘留所,恶警李伟对大法弟子陈国秀逼问,并打陈国秀两记很重的耳光。
2000年8月11日贺峥嵘、李伟还有拘留所周佑忠、周道生对邓顺华大打出手,被非法关押30多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