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521
编号:
E000001141
中文姓名:
王启民
姓名拼音:
Wang Qimin
性别:
职务职称:
警员
工作单位名称:
祁东县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湖南衡阳市祁东公安局政保股警察。

2000年7月7日晚9点钟,王启民、贺峥嵘、李伟等共有五个恶警,拿起3尺长的扫帚对邓宏华乱打,接着又是一顿拳打脚踢。打到邓宏华大小便失禁了。从北京被接回来的共有7位大法弟子,其中4位被打得最严重,她们是:江美英、邓彩云、邓宏华、陈秀云。

大约过了二十多天,王启民和贺峥嵘、李伟共6个恶警来搜间,把法轮功学员的手抄本的大法书都抢去了。

王启民与同伙干警贺峥嵘、李伟、陈友群、步云桥镇邹高明、曾美英、派出所周少文将1999年11月14日和平上访的31名大法学员绑架,并将钱财归为己有,对大法学员李言秀在拘留所关押期间,动用酷刑“背宝剑”来折磨,还用竹片打,用竹棒打头顶,差点使学员昏过去。并对学员们进行多次毒打,用脚踢、打脚踝骨、用棍打手指及全身。

1999年11月底的一天晚上九点左右,法轮功学员刘旭耀女士原单位(衡阳市白地市钢铁厂)保卫科的管志龙来她家敲门说找她有事。那天只有刘旭耀和九岁的女儿在家,女儿已睡觉了。她一开门,没想到躲在旁边的七、八个人强行闯进她的家里。他们向后反铐着她的二个大拇指,一边逼问,一边打她的脸,一边抄家,并连夜强行把她带到白地市派出所,留下她孤零零的女儿在家里。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由白地市派出所的警察铐着刘旭耀,将她带到了祁东公安局政保股,是贺峥嵘、王启民、李伟三人一同审她,他们边问边打,拿到什么就用什么东西打,尺子、书本、手掌、拳头、皮鞋……甚至刘旭耀上厕所还在凶她。

2001年7月25日,王启民对大法弟子陈国秀实施严刑逼供,毒打了一整天,逼问是谁叫去北京的,他们明知道大法弟子是没有组织的,却故意找藉口迫害。他们用一条竹条使劲打她背部、臀部、脚踝骨,又用“背宝剑”的酷刑来折磨她,每隔几分钟就紧一下铐子来增加痛苦,还对她拳打脚踢,口出污言秽语,打得她全身颤抖、汗湿全身。直到她支持不住了,才将她关回拘留所。她的脚肿了一个多月,身上的伤疤,两年后还可见伤痕。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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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祁东县大法弟子陈国秀被迫害致死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6/7/27/1340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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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19/820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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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1/91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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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治愈我的疾病 江氏迫害给我带来苦难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4/3/17/7017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