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11487
中文姓名:
孙某某
姓名拼音:
Sun Moumou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王村女子劳教所)
工作单位地址:
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目前位于淄博市王村镇309国道旁,地标位置是经度:117.715度,纬度:36.6636度
电话:0533-668941
邮编:255311

所长刘长增 警号3734001
政委王军(女) 警号3734002
二大队恶警警号:
恶警大队长:赵文辉(女)3734049
恶警副大队长:孙振鸿3734155 赵丽丽3734134
恶警:
董新英3734124
石伟 3734123
李其莲3734158
宋丽娟3734068
刘桂珍3734062
周红梅3734163
夏丽3734071
郑金霞3734053
曾敏 代班
赵红梅 代班
李其连
吴秀丽
杨金红

管理科长陈素萍 警号3734130

近照:
家庭住址:
王村劳教所:
二大队电话:0533──6689411
四大队电话:0533──8872994
迫害事实:
四大队副大队长

2005年8月31日大法弟子李志芬被X教大队长徐光荣、周忠等恶警强行送往山东第二女子劳教所(淄博王村)非法劳教三年。

在山东第二女子劳教所,大法弟子李志芬被关押在四大队迫害。李志芬坚决不配合邪恶,第三天时,四大队恶警孙副大队长就不许李志芬睡觉。李志芬就这样一日一夜的遭受迫害,直到9月11日下午2:00前后再次出现严重脑血栓症状休克。恶警通过掐人中等方式使其苏醒后,整个右侧不会动,不会吃、不会喝,连吃药都不会咽。恶警孙副队仍不许她上床,并恶狠狠的要把她的床铺掀了,还说:“以后出去别胡说,我们可没迫害你。”直到晚上,李志芬才被送进医院。恶警们看实在不行了,才通知她的家人去领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遭山东第二女子劳教所迫害13天 李志芬半身不遂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19/11072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