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盐山县公安局为配合“人权恶棍”江XX的指示,不惜花费重金在县城西南的曾庄桥东建起一座三层小楼,作为“洗脑基地”。恶警们日夜出动,全力抓捕大法弟子。被抓的大法弟子每天必须交50元“学费”,到期不转化的将被非法劳教。其间,邪恶之徒对大法弟子残酷迫害,毒打、在烈日下曝晒,晚上看电视到11点,向大法学员们灌输污蔑师父和大法的言论。主要恶警有张文治、马建新等。
盐山县的洗脑“转化班”是从2001年7月开始的,地点在城西曹庄。李秀玲是第一批被非法抓去的。第一天就遭到班头张文治的毒打,拉着她的手,把她抛到路边的水沟里去。
法轮功学员每天被逼迫学诬蔑大法的录相,如果不认真,就强制在太阳下曝晒、罚站,不悔过就长期折磨。洗脑班还让学员的工作单位每天出50元伙食费。这样洗脑“转化班”既增加了收入,又挑动了单位的人对法轮功学员的怨恨和矛盾。
有一天,李秀玲终于逃出来,从此开始了流浪生涯。恶党政府人员企图到处抓她,使她有家难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