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南沙派出所警察王正清:18341110285 杨超:15998462391
2000年9月28日,法轮功学员曲淑梅被南沙派出所抓捕。恶警李振霞把曲淑梅带到一间屋子,拉上窗帘,三男一女对曲淑梅动刑,将她的双手用力反铐在背后,踢打她的腿,又将紧铐她双手的手铐反复拉起放下,掰起她的手让手铐嵌在肉里,手腕的皮硌破后再换一个地方铐,曲淑梅疼得站立不住。
他们恶毒的把大法书扔到地上让她撕,遭到了曲淑梅的拼命反抗。恶徒们看无计可施才放开了手,把曲淑梅送往姚家看守所,非法劳教两年。
2001年3月,南沙派出所恶警李振霞把法轮功学员朱长斌绑架到派出所,逼他写“保证”未果,将他关押到姚家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参与迫害的有南沙派出所所长李振民、指导员于景川、片警毛普安、李振霞、林松。
2001年4月,恶警毛普安、李振霞碰到朱长斌、曲淑梅夫妻俩买菜回家,逼问他们还炼不炼法轮功,如果炼就要传讯朱长斌。夫妻俩被迫离家,在外租房居住。
2002年4月22日早,几个便衣与警察闯到他们的住所非法抄家,并抢走十多万元现金及存折十一万元。抄家的警察是大连沙河口区分局的袁之明。夫妻俩被非法关押在派出所两天一宿。期间不给饭吃、殴打、逼问,后来把他们送到大连看守所。曲淑梅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要求无罪释放。6月3日,曲淑梅被放回家,这次被非法关押了43天。
2003年传统新年,朱长斌被非法判刑十二年,被劫持到沈阳大北监狱;2007年12月19日转至沈阳监狱城一监狱十三监区。
2002年7月10日,该女大法弟子在家里再次被南沙派出所恶警绑架。被送到大连教养院迫害。
参与迫害者为:南沙派出所所长李振民、副所长刘汉平、指导员于景川、恶警毛普安、李振霞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