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恶警将大法弟子谭志芳送到恒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一警察(孙富)恐吓说:“把你吊起来两天,勒昏了扔大泡子(水泡子)里,算你自杀”。一下午,这十多个警察轮番对谭志芳谩骂、威胁、恐吓,并于当晚把谭送鸡西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
2002年4月,刚刚回到家第六天,孙秀芝和另外一个法轮功学员去鸡西市买东西,又一次遭到绑架,是鸡西南山派出所抓的,当天非法关押在鸡西公安局进行搜身,将带的钱,物还有买的食品全部没收。当晚由恒山分局国保大队恶警孙富、孔姓恶警开车将孙秀芝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一起带回恒山分局。
当天晚上6点多钟,恶警孙富、姓孔的、于正宇等拿着大法弟子买的食品、辣鱼、小食品、烧饼等当成他们自己的了,喝着啤酒一边吃,一边叫张新派出所警察刘洪贵及另一警察也吃,刘洪贵说吃过了。
晚上8点多,恶警孙富开始刑讯逼供孙秀芝,拿来一根白塑料管,名叫“小白龙”。大约一寸粗的塑料管),姓孔的恶警将孙秀芝的脚用脚链给扣在暖气管子上,将鞋袜全部脱掉,按倒在地上。恶警孙富就开始毒打双脚,打累了就歇一会,再去打另一名法轮功学员。
恶警孙富继续用“小白龙”毒打孙秀芝,孙秀芝说要去厕所大号,姓孔的恶警说不行,你拉也要拉裤子里。接着给孙秀芝头上戴一个钢帽,强迫孙秀芝在地上跑。到半夜2点多,恶警孙富、姓孔的才离开睡觉去了。这时由张新派出所刘洪贵看着。第二天早上,恶警孙富让孙秀芝签字,孙秀芝说:“你还想逼供啊,我没罪不签。”恶警孙富在纸上写“拒绝签字”。就这样非法送往鸡西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
2002年12月在第二看守所被迫害7个月后,才让家属把大法弟子孙秀芝接回家。回家几天后孙秀芝到恒山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管恶警孙富要钱,当时被绑架没收的钱,孙富问孙秀芝是多少钱,孙秀芝说“380元”。
2003年3月份,4个恶人就架起胳膊连拉带拽将孙秀芝带到张新矿派出所。当时孙秀芝没穿外衣,外裤,就穿着棉拖鞋,就这样被恶警从家里绑架到恒山分局。恶警把把孙铐在铁椅子上。刑具有铁椅子、脚铐、铁链子。关了一天,没审问出什么,晚上送到了二看守所,由宫喜海和孙富送去(孙富眼睛跟前有个痦子)。因为孙秀芝过年串门拜年,恶警说是法轮功就是串联。有一个恶警说:“上面有令,杀人案可以不管,法轮功绝对不能放过。”非法拘留她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