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96
编号:
E000011833
中文姓名:
彭利安
姓名拼音:
Peng Lia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天心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长沙市雨花亭新建西路37号
电话:0731-5890157、5890172、5890173、5890305、5890377等
刑事审判庭电话:5890166、5890168、5890170、5890175等
法官陈新政:0731-5351305(办)
办公室电话:0731-5502681、5537179
院长:耿明生
副院长:孙树玲 彭莉群 文 彩
参与对大法弟子谭香玉非法判决的人员:陈新政、彭杰、谢凤娇、曹婷。
近照:
家庭住址:
新开铺派出所电话:0731-5572072
办案警察文某某电话:13808488654

长沙市看守所
地址:长沙市长沙县长桥
邮编:410100
乘车路线:从长沙市火车站乘坐114路公共汽车到长沙市看守所站下)
电话: 0731-4074801,4074802,4074803,4074830,4074900,4074928, 4074980等
女监管教有:王育红、 严娇等

长沙市天心区公安分局相关电话(可打电话讲真象,不直接涉案):
分局电台:0731-5175620
户口接待室:0731-5175635
刑侦大队:0731-5175644
治安大队:0731-5175691
政保科:0731-5175656(办)
分局电话:0731-5175636、5175666
局长:周铁中 政委:欧益科
副政委兼纪委书记:李新国
副局长:韩定安 谢 礼 漆曙光 凌泽民
长沙市天心区公安分局地址:长沙市沙河街65号

长沙市天心区法院电话:
0731-5890173、5890148、5890149、5890306、5890308、5890316、5890396等
院长:耿明生
副院长:孙树玲 彭莉群 文 彩
曾参与对大法弟子谭香玉、邓朝罡非法判决的人员:陈新政 彭杰 谢凤娇 曹婷
长沙市天心区司法局电话:0731-5899409
长沙市中级法院电话:
长沙市中级法院书记、院长:何文炯 0731-5480190
副院长:潘定衢 0731-5480187
副院长:唐吉凯 0731-5480184
副院长:罗世发 0731-5480185
纪检组长:张弟林 0731-5480189
政治部主任:瞿正强 0731-5480223
党组成员:郭先锦 0731-5480168
办公室主任:王建平 0731-5480115
办公室:0731-5480235 、5798333
刑一庭:0731-5480161
刑二庭:0731-5480174
信访接待室:0731-5480118
值班室:0731-5798210
政治部:0731-5798284
纪检监察:0731-5798289
欧阳法官(曾受理谭香玉上诉):0731-5798329
长沙市中级法院地址:长沙市曙光中路240号 邮编:410007

迫害事实:
2004年6月,谭香玉亲属去长沙市天心区法院拿判决书准备上诉,遭遇法官陈新政刁难,迟迟不给判决书,如此拖了半个多月后在亲属的一再要求下,才得以拿到判决书。判决都已经下来了,为什么判决书却不能给亲属呢?陈新政的此等做法,明显是在阻挠亲属按照正当程序上诉。
此次将张新义非法判刑,陈新政再次担任了审判长,天心区法院参与开庭的其他人员还有:陪审员彭利安、张惠芳,书记员唐斌;天心区检察院出庭“公诉”的是检察员禹利华;举证参与迫害张新义的有长沙市天心区新天小学的龚某某、徐某某、袁某某,长沙市天心区豹子岭社区的黄某某、唐某、郭某某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南长沙大法弟子张新义被非法判刑三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25/11119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