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1年,六一零恶警刘光旭、贾立超等恶人非法抄赵志芳家,绑架到公安局遭到毒打,后非法关押到看守所,勒索九千元,赵志芳的丈夫迫于压力和她离婚,后来复婚。
2001年,恶警刘光旭、贾立超、李晓峰等恶人非法绑架耿顺,王敏到公安局。贾立超等恶警对他们毒打,折磨,非法抄家,抢走现金七千元。也牵连他们的亲戚。
2001年6月17日下午4点多,公安“610”办公室主任耿占峰伙同贾立超、刘光旭等犯罪警察窜到农行宿舍楼抓走大法学员付增奇(男,57岁,烟草专卖局退休职工)及女儿付东晓(烟草专卖局会计),抢走复印机、打字机、光盘刻录机等私人合法物品。
2001年7月15日,辛集市举行了迫害法轮大法的“先进”个人、集体的所谓“表彰大会”。此表彰邪恶的会议由辛集市市委副书记刘存柱主持,市四大班子(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头目申占群、葛江河、张国田、吴根深等都参加了,并且河北省、石家庄市专门迫害大法的“610”小组及石市公安局也来人参加。会上对辛集市公安局的邪恶之徒耿占峰、贾立超、刘光旭等“颁奖”并发了“锦旗”- 地狱之门的入场券。辛集市副市长张书凯对邪恶之徒张孟波等26人进行“嘉奖”。
2001年9月10日上午,610的恶警刘光旭、贾力超等人将大法弟子张哲戴上手铐、脚镣从辛集市看守所提出,带到康素小区16号楼(202),这是张哲丈夫的哥哥陈西卜家,当时陈西卜夫妻都被关押在看守所迫害,恶警在那里私设刑堂,对张哲大打出手,先是打她的脚,膝盖和肩膀,棍子打折数根,后来恶警将棍子泡在水里防止再折,贾力超指使刘光旭、陈阔、聂小华、温向辉,还有一个戴眼镜的小平头等六人,轮流用湿棍抽打张哲的双腿。
在酒足饭饱后,恶警下午继续对张哲动刑,先是刘光旭打她的脸和下巴,后他们将她按倒在地,有人在背后提着她带有背铐的手,随后将一块木板放在她的小腿肚子上,然后他们一边上去一个人,使劲往下踩,恶警怕她的喊声叫人听到,将所有的门窗关闭,窗帘拉上,在这一天当中不许她吃饭、喝水、上厕所、不许坐,并且讯问笔录不写真实的地址。这一天张哲被打的满身青紫,两条大腿紫黑紫黑的,脸也是青紫,嘴里都被硌烂。
张哲的腿脚至今都是麻木没有知觉,左腿上落下一条沟,不能正常走路,不能长时间站立,腰疼的连桶水都提不动,后背脊椎象棍子一样发挺,下巴动不动就脱臼,而且也是麻木的,吃东西都费劲,落上残疾。看守所人们看到张哲被打的鼻青脸肿,嘴都硌破了,下巴动不动就脱臼,落下了残疾,脊椎、颈椎像棍子一样发挺,腰疼的不能弯。两条腿呈紫黑色,左腿被打残,至今不能长时间站立。脚骨被打的变了形,两脚不能穿同一号鞋,至今(2012.1.1)无法正常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