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事实:
2004年4月26日,张琴芳在家正睡觉,利安乡政府的郝小舟伙同城西派出所的恶警、国安等恶人,又将她绑架。张琴芳说:“有事白天来,别人不知道情况还以为我干了坏事。”恶徒他说:“对你们24小时可以随意抓你,对你来说无男女之分,穿不穿裤子都是一样,不穿裤子一样抓你。”当时张琴芳只穿了一条内裤,不法人员用东西把张琴芳的口塞住,眼睛蒙上,强行抬上车。
在车上恶徒他说:“不准把车弄脏了,弄脏了有你好看的,把你送到山上黑办了,就说你畏罪潜逃,然后送去火化,我们无罪 。” 张琴芳被送到一个秘密的地方,门窗紧闭。她问:“深更半夜的把我抓来,我犯了什么罪?”侯×的上司打了她几耳光说:“对你们不讲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