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4月8日下午,张全兴被五堡镇派出所所长冀文石和两便衣从家中绑架。在派出所搜身时90元现金被拿走。之后,由县国保大队长董飞带的两个便衣将张全兴锁在一张半圆形椅上毒打,他们拳脚齐上,搧耳光、皮鞋踩脚趾、带刺的胶棒劈头盖脸的抽遍全身上下。张全兴的两颗门牙被打掉。以后满嘴牙就一颗颗掉光了。当天下午7点多被关押县看守所,60天后被放。在县公安局办公室董飞收张全兴妻子高玉珍2700现金,在另一个办公室镇副书记杜友收了700元。
2002年4月24日深夜,高玉珍和儿子张力华被五堡镇副书记杜友、宣传委员张春生强行绑架,同车被绑架的还有本村同修刘吉芳和陈玉芝。4个人被押送到7堡村小学校内的所谓“转化班”,非法拘禁,强行洗脑
2003年8月,杜友、县610李志明又非法将涿鹿县大法弟子梁玉萍骗到大队妄图让她放弃修炼,再次进行迫害,没有达到目的,就向她家人勒索100元钱。
2004年10月13日他和头堡大队村书记李玉斌、公安员王贵、乡610主任强行将大法弟子杨桂兰丈夫叶永斌绑架到大队部,通知因杨桂兰上京,罚款2万元,将家农用大三轮强行抢走。因叶永斌没钱交,第二天又将叶永斌的姐夫叫到村委会,逼其借钱,其姐夫借了5000元,还逼杨桂兰打了欠条之后才将叶永斌放回。三、四天后大队村委会、乡政府将车卖了1500元,马上到饭馆大吃大喝一顿,15天拘留期满,将杨桂兰非法送三年劳教。将杨桂兰送沙岭子市邪恶洗脑班,非法关押35天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