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四日,金昌市安全局徐斌、梁柏、贾俊、陈晶晶、朱喜明等经过长期监视、跟踪,一次绑架大法弟子十几人,他们有王淑生、朱兰秀、侯有香、王淑花、王爱玲、杨成梅、孙爱玲、白淑芳、何斌英等,他们两只手被分别铐在椅子两个扶手上三天三夜,昼夜提审逼供,不让睡觉。王淑生、孙爱玲被吊铐在安全局的地下室刑讯逼供,很长时间后孙爱玲的双手还留有深深的铐子印,双手麻木没有知觉。被绑架的大法弟子都被国安特务构陷,非法判劳教,历尽了魔难。大法弟子解教回家后,特务继续跟踪、监视。
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三年期间,他们再大法弟子李桂英经营的小餐厅长期进行监视、摄像,跟踪、监视进出餐厅的人。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二日晚八时左右,徐斌等带十几个特务、恶警强行用氧气、乙炔把门割开闯入李桂英的小店,秘密绑架李桂英、马志刚,抄走大法书籍、复印机、刻录机、光盘等,小店的钱也被一同抢走。四月二十四日晚七时左右,十几个特务、恶警闯入金川集团公司培训中心,秘密绑架单思源、崇金霞(培训中心电气教研室教师),破坏性非法搜查办公室、私人住宅,抄走大法书籍、真相资料、电脑、打印机等。他们四位大法弟子酷刑逼供、剥夺睡眠、恐吓、诱骗、叫骂、拳打脚踢。
流氓特务管飞用绳子将马志刚双臂从后绑起,把他吊离地面,反复进行,最后又把绳子挂于高处,使脚尖刚刚点着地面进行折磨。特务还用脚在马志刚伤残的那只脚上又踩又碾。因为长期站立,马志刚双腿、双脚肿大,流氓特务逼他盘腿,不从就强行按在地上,搬他的双腿。
单思源、崇金霞被秘密关押在永昌县看守所,徐斌、梁柏、贾俊、陈晶晶、朱喜明伙同其它流氓特务、恶警对单思源连续九天酷刑逼供,至少三天不让吃喝,不许睡觉,使单思源身体和精神备受煎熬,最后单思源被折磨的不能独立行走。
二零零三年七月崇金霞又被转到金昌市看守所继续关押。关押期间,有次将崇金霞带到安全局的地下室,铐在冰凉的铁椅子上两天,崇金霞以绝食抗议,第三天才把不成人样的崇金霞带回看守所。(迫害责任人:徐斌、梁柏、贾军、陈晶晶、朱喜明等)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七日,王淑花等三名法轮功学员被甘肃省公安厅人员绑架,因多次提审刑讯得不到任何线索,就让金昌市国安局把王淑华接到金昌市继续迫害,在金昌市国安局继续提审,铐在暖气片上,不知过了多少天,她已被迫害的不成人样,警察才把她送到看守所关押。此时的王淑花已经奄奄一息,皮包骨头,全身发臭。
在这期间,国安局还不时的提审。国安警察们拿着一张白纸来来回回,想给她定罪,但又没有任何的证据、笔录、口供。直接责任人有:贾军,徐斌,梁柏,陈金金(陈晶晶)。
二零零四年一月十六日四名大法弟子被金川区法院非法判十一年至十三年的重刑。徐斌、梁柏、贾俊、陈晶晶、朱喜明一直参与了对四名大法弟子的非法判刑,直至送入监狱。
二零零四年,他们对大法弟子郭群英、刘桂花、高吉银、王永红秘密蹲坑、跟踪、监听电话。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五日晚他们伙同金川公安分局、滨河路派出所恶警二十多人绑架大法弟子郭群英、刘桂花、高吉银(男)、王永红,非法抄家,抄走两台电脑,两台打印机等,破坏了资料点。刑讯逼供,最后郭群英、刘桂花取保候审,高吉银、王永红被非法秘密判刑五年、三年。
二零零五年三月,国家安全局特务梁柏参与抓捕、抄家及迫害法轮功学员高吉银、王玉红夫妇。
二零零五年至今,徐斌、梁柏、贾俊、陈晶晶、朱喜明继续对大法弟子长期监视,监听、窃听电话,秘密调查,收集情报,图谋继续迫害。
金昌市国家安全局参与迫害的部份人员名单:都绪民、石善成、管飞、陈晶晶、贾俊、徐斌、张亚洲、梁伯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甘肃金昌市的天气出奇的冷,上午八点左右,位于市区延安路的金川区法院门前警车一辆接一辆。国保大队的警察在金昌市国保处头目尚克武的指挥下,在金川区法院前拉起了警戒线,守在法院的入口,金川区法院前延安路的两侧布满了便衣,金昌市国家安全局的特务梁柏等领着国安特务躲在各个角落,还有的躲在普通的私家车内,按照头目的命令停靠在金川区法院四周指定的位置上,特务躺在后座通过电话接受指令,传达给假装成司机的特务。阻挠民众旁听金川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陈旭中、余成红和刘志萍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