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36
编号:
E000012485
中文姓名:
肖飞虎
姓名拼音:
Xiao Feihu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江西省第二劳教所
工作单位地址:
刘所长(专门负责转化迫害大法弟子):0795-5485231(办) 13970516598(手机)
管理科科长魏江华:0795-5485265
徐柏川中队长 13970511735
黄爱辉 (邪恶队长)13576566523 (注:这个邪恶警察特别坏,在几年前经常打骂大法弟子,现在他的小孩遭报应,得了绝症)
近照:
家庭住址:
樟树市看守所:
聂国荣

八景镇省二劳教所:
黄爱辉、付桂枝、王欣杰、刘所父子、肖飞虎、邙金昌
电话:0795--5485272      0795--5483056

迫害事实:
八景镇省二劳教所恶警。

2003年,因邓云林拒绝放弃信仰,恶警轮番与邓云林谈心,用假善来欺骗。樟树市政法书记罗学宾还带他回家,让他家人来劝其放弃修炼。邓云林拒写保证,又被拉回劳教所。恶警肖飞虎、欧阳通宵不准他睡觉,捆在椅子上,铐上铐,强迫他听诽谤大法之词,把声音开的最大,每天12小时。持续5个多月。

在八景第二劳教所五大队(迫害法轮功的专管大队)期间,对刘锋精神和肉体上的伤害:由于刘锋拒绝被洗脑,警察命令其他劳教人员把房间内所有的窗户全部钉死,玻璃用纸糊满,使刘锋见不到阳光,呼吸浑浊的闷臭的空气,衣服不能拿出去晒,吃喝拉撒全在房间。警察命令二个包夹二十四小时看守刘锋,没有任何自由。期间中队长肖飞虎还曾恐吓威胁刘锋,他曾叫嚣说:“如果你不转化,还有命回去呀?让你剩两根肋骨回去。”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累计遭劳教六年半 江西萍乡刘锋状告江泽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8/28/累计遭劳教六年半-江西萍乡刘锋状告江泽民-314815.html
江西省樟树市大法学员邓云林遭迫害事实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11/20/11488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