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1年元旦,洛城镇于家村大法弟子孙美秀、孙爱香、孙美连、赵素兰、梁素清、蒋春香去北京上访,村委打电话告诉了乡派出所。她们被带回派出所,象审犯人一样,让她们坐在地上听训。被派出所所长吴波扇耳光,毒打一顿后,铐在南墙边树下挨了一天冻。傍晚时,送进寿光看守所。
蒋春香、孙爱香、赵素兰被非法刑事拘留1个月,到期后每人被非法罚款2000元。梁素清、孙美秀、孙美连被非法治安拘留15天。治安拘留室内天窗打开,冻得人无处躲藏。在第5天的晚上,三人一起炼功,被值班的两人发现,他们提着一桶水,拿着皮棍(里面是铁链子、外面是皮管),先用冷水挨个浇头,又抓起领口向身体里灌水,衣服全湿透了,又强制剥去棉衣,只剩一件内衣,用皮棍抽打。15天内家人交了200元钱。到期后,吴波又把她们带回派出所非法关押8天,强迫家人在没有任何收据的情况下,每人交2000元才让领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