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21日上午李春光的单位通知叫去开党员保先学习会,在学习会上,李春光读了自己的退党申请书,会后书记朱臣把李春光的退党申请书间接转交给了公安局国保科长于永生那里,没几天,由科长于永生,民警马相斌到李春光家把李春光强行抓走,非法拘留15天。
湾沟森林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于永生,参与抓捕、绑架、抄家、骚扰、监视法轮功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