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她们厂领导党委书记刘英林、纪委书记陆朋、付成义、
公安处长于凯湖、于二(别名)、张芬等人去北京接常淑华时,
还勒索她们每人2000元钱,于二还给她们戴手铐子,
他们用她们的钱吃喝玩乐,回来把她们押送第二看守所关押30天,
还叫犯人打她们,逼她们写保证书,阿城市的610还让她们交1000元保证金,收款人是法制科科长奚景龙。
王卫东等四人每家被建成装配厂纪检处陆鹏,公安处于凯湖、于二,财务处张芬等勒索二千元。王卫东等人被于二铐上手铐后劫持到北京开往阿城的火车上,被张芬当众侮辱,他们讲真相被张芬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