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62
编号:
E000012674
中文姓名:
于凯湖
姓名拼音:
Yu Kaihu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阿城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阿城公安局局长及副局长电话:
张亚滨:53782877办 53787088
王恒贤:53722555办 53727966
刘志强:53723078办 84830000
张兆新:53723691办 57667788
玄亚庆:53721232办 53733988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阿城公安处长。

厂领导党委书记刘英林、纪委书记陆朋、付成义、公安处长于凯湖、
于二(别名)、张芬等人去北京接常淑华时,还勒索她们每人2000元钱,于二还给她们戴手铐子,他们用她们的钱吃喝玩乐,回来把她们押送第二看守所关押30天,还叫犯人打她们,逼她们写保证书,
阿城市的610还让她们交1000元保证金,收款人是法制科科长奚景龙。

王卫东等四人每家被建成装配厂纪检处陆鹏,公安处于凯湖、于二,财务处张芬等勒索二千元。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中共恶人的罪行 不会被岁月掩埋(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5/20/中共恶人的罪行-不会被岁月掩埋(图)-240377.html
阿城市大法弟子常淑华被迫害经过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9/7575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