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12758
中文姓名:
刘勇
姓名拼音:
Liu Y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李沧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李沧区区号:0532  邮编:266000
青岛市李沧公安分局:87610512
魏振青 邪教科长
刘勇  邪教副科长: 13336395799
孙巍峰 邪教科主任:81882322 88712088
迫害事实:
青岛市李沧分局邪教科副科长。

2005年9月21日晚李沧分局蹲坑的恶警们非法搜查大法弟子孙虹、闵惠荣夫妇家(住李沧区振华路),象强盗一样翻箱倒柜,在没有抄出任何想要的东西后,将家中15000多元现金及两人的电话、钱包全部拿走,孙虹刚刚买的汽车也被扣留。……随后几天,在孙、闵不知道的情况下,李沧区×教科的恶人刘勇和孙巍峰又非法私自到他们家中洗劫了几次。被非法搜家两次没收的财产包括:现金25000元,私人存折(包括孙虹的工资卡)、房屋贷款存折、私人轿车,并强行没收了房屋钥匙。没有任何清单。后家人多次找派出所交涉下,钥匙、和房屋贷款存折被要回,但现金、工资卡和私人轿车一直拖着不给。恶人的阴谋就是要把扣留的东西作为“证据”而据为己有。

孙虹、闵惠荣被关押在青岛大山看守所期间,都遭受了恶警的残忍折磨。恶警为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不择手段,曾非法连续审问孙虹和闵惠荣8天8夜不许睡觉。并强行把闵惠荣的披肩长发剪的又短又乱。李沧区公安分局邪教科的恶警刘勇等人非法暴力取证,用包着软物的铁棍狠毒的殴打孙红(这样即使内伤严重,从外面也看不出来被打的痕迹),只要稍一闭眼就拽住头发用脚猛踢,孙虹前面的头发被扯掉一大绺,被迫害得两眼看不清东西,昏死过去。” 孙虹曾绝食抗议反对这种违法的暴行,遭到恶警的多次强行灌食。”

2005年9月22日上午,青岛市李沧区“邪教科”的刘勇、孙巍峰等恶警恶人从青岛市泡花碱厂绑架了正在工作的崔鲁宁,随后到她所住的碱厂宿舍的家中非法抄家长达4个小时,抢劫了两车物品,其中包括计算机、打印机、电视机、光驱、现金、存折和许多生活用品。恶人在非法抄家时,还用崔鲁宁的小灵通给与之有过联系的人打电话,询问对方是谁,并发短信称:“小崔出事了,赶紧到她家来,别的就不多说了。”妄图引诱抓捕更多的大法弟子。走时,他们又威胁崔鲁宁的邻居不准告诉任何人崔鲁宁被抓的事。

青岛市李沧区警察,刘勇、孙巍峰等人在没有任何所谓的证据的情况下,经邪恶610授意,想方设法伪造证据,为了掩盖这种严重违法的邪恶做法,在案件的侦查阶段,违背中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阻挡孙虹、闵惠荣的家人为他们聘请的律师介入案件。

2006年5月26日,山东省青岛市大法弟子王德铜(男,60岁左右)与由世荣(女、40岁左右,)等3人约好去探望李沧区大法弟子马淑芬(女,50岁左右)的卧床不起的母亲,结果被不明真相的恶人举报,遭到李沧区反×教科科长魏振清、副科长刘勇等恶警的绑架。后王德铜与马淑芬被非法刑拘,面临秘密判刑。7月17日,由世荣又被绑架至位于淄博王村的山东省女子第二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山东省监狱(济南男子监狱)教育分监区监区长李强,在迫害法轮功学员中也起了一定的坏作用,在人员调整中,也被取消了实权,不再有管理被关人员考核的实权。

迫害积极追随者、直接责任人是伪法官柳林、李沧区法院院长于建立、副院长逄大川、庭长金××(女)、李沧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牟孝禹、王子兴、公诉科科长王成新、青岛市李沧分局X教科(指:反法轮功科室)科长魏振青、李沧分局X教科副科长刘勇、李沧区X教科主任:孙巍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青岛国安、公安狼狈为奸迫害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9/5/青岛国安、公安狼狈为奸迫害法轮功学员-246295.html
山东省中医药大学及其它学校大法弟子遭迫害案例(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24/214996p
青岛大法弟子王德铜、马淑芬面临非法判刑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6/9/1/136847.html
青岛犯罪集团泯灭良知 构陷冤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3/31/124106.html
给姐姐做无罪辩护 弟弟遭邪恶威胁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3/12/122638.html
青岛市610等部门迫害孙虹、闵惠荣的事实分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3/7/122282.html
青岛市孙虹一家三口被绑架迫害已两月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5/11585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