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事实:
法轮功学员张福林在安达市看守所受审期间,在12号牢房里,姓李刑事犯人和其他刑事犯沈搏、刘斌、朱行军等人用装满水的矿泉水瓶多次毒打张福林,他身体被打的伤痕累累。之后张福林又被犯人们按倒在床上,脸朝下,嘴被犯人用毛巾勒住,喊也喊不出声来,另一犯人骑在他的身上,双手被他们用手向身体后上方反向用力推,同时另有两名犯人各往上提掰两个大腿,全都是反关节动作,当时张福林痛得大汗淋淋,喘不过气来。以后他们多次用此刑进行迫害张福林。另外上厕所被他们限时,数200个数,如不能便完又会遭到毒打。
一次,张福林被同房的李犯人往身上浇凉水几个小时,当时很冷的天,并且天窗开着,张福林被冻得第二天早上还哆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