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一年,分队长王正丽为了逼迫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张玉清放弃信仰,在肉体和精神上迫害。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七日,法轮功学员陈丽艳从女一所再一次被转到女二所,被分在二大队五小队,分队长叫王正丽。因陈丽艳的视力太差导致双眼球经常疼痛,需要闭眼睛休息,恶警王正丽却不让闭目,否则就要给她加期处理。
陈丽艳于二零零二年四、五月间,分别给恶警大队长张秀菜、副大队长周谦、分队长王正丽及其它一名队长写了四封讲真相的信件,让她们更好的了解大法真相,为自己选择一条弃恶从善的路,因写这几封信却遭到了三个多月的非法加期迫害。
陈丽艳不承认对她的非法加期迫害,到办公室要求恶警王正丽撤掉包夹,恶警王正丽把她关进小号,酷刑坐了十天十宿的铁椅子,每天只允许学员上两次厕所,用不让上厕所来逼迫学员转化。陈丽艳因不转化,被罚站、罚蹲。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陈丽艳被恶警王正丽带到综合楼酷刑迫害,每天晚上被转化团队恶警强迫洗脑到十点,三天后,见陈丽艳还不转化,大队长张秀荣指使分队长王正丽把陈丽艳带到综合楼里的本溪地区“攻坚团”,先由犹大洗脑,陈丽艳不听。随后,恶警郭某把手铐拿来把陈丽艳的双手背铐在一起,把她揪到墙角处,恶警把她的鞋脱了,让她坐在地上,强行把她的双腿盘上,后背与墙之间用东西紧紧的塞住,让她直不起来腰,只能低头,弓着腰,同时,把撕坏的《转法轮》强行垫在陈丽艳的臀部底下,然后,恶警把她身边的双人床用力往墙这边推,使劲夹她的双腿。陈丽艳的双腿被夹的上不来,也下不去,把她憋的快要窒息了。
十二月三十日,陈丽艳又被分队长王正丽送到一楼的密室(各个房间的门、窗全部封闭,专门用于迫害大法学员的地方),一进屋,分队长王正丽就命令她蹲一上午,不许动,不许上厕所,由两名犹大监控,一直蹲到晚上九点。
二零零二年十月,杨月军被关进了马三家劳教所的二大队五分队。队长叫王正丽。一伙轮流的做所谓的“转化”她。四、五天不让睡觉。倒吊在二层床上边的角铁架上,脑袋贴在地面上整整一个晚上。逼在墙角蹲着,蹲累了坐下来,马上就把她揪起来打,打手是辽阳的犹大李淑英,锦州的方胜梅。
二零零三年底,马三家为了「转化」学员,各大队各分队的队长、大室长、小室长和邪悟人员齐上阵,把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有的带到综合楼迫害,有的在各分队迫害。崔晓清则被带到一个光线不足的屋里,整天站着,由于长时间被罚站她的腿、脚全是肿的,站着就摔跟头,队长王正丽、大室长、小室长在一个空房开始绑她,由于连续的被迫害,有六七天头脑一片空白,意识模糊,像个木头人一样任人摆布。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试成立“严管”分队。队长王正丽、齐福英、张鹤(见习),将二大队一些不参加强制劳动、不上操、不唱党歌、不背监规、不上洗脑课及声明“转化书”作废,重新修炼的法轮功学员,以不服从管理,扰乱监管场所秩序等藉口,集中起来“严管”,名曰封闭式管理。
迫害主要方式:体罚坐板凳。规定人的位置,一人一块地板砖0、25平方米的地方。时间从早上5点到晚上9:30,除去吃饭、洗漱(早晚各一次),上厕所的时间外,累计每天至少在14至15小时以上。其间不得随意走动、讲话。并规定“严管”人员不准接见、打电话、洗热水澡、限制购物等。被严管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中,多数是此前经历过一些酷刑折磨后,身体有待恢复的。
一名大陆大法弟子,在出去讲真象中被恶人非法抓捕,在2003年5月被送往马三家非法教养2年。他真切的看到了、感受到了马三家的狱警、所长暴力洗脑和非人迫害。
马三家狱警恶人榜:张秀荣、周谦、代玉红、张卓慧、王秀菊、王正丽、王雪秋。
一名被劫持在马三家集中营的法轮功学员的来信,说被他动手绑了四次腿,强制盘腿、绑,盘的时候并不怎么痛,只是有点不舒服,但拿下后每根骨头都痛。十多天后,走路还一瘸一瘸的,站时间长了身体就受不了,再加上原先被迫害留下的伤,一个月后,走路还是跟不上大队伍。还六天没让睡觉,送到一分队呆了一个半月,后接回呆了二个月,又送到三分队,包括那次殴打和半个月没让睡觉。
二零零四年冬,张卓会、李丽、张秀荣、王正力等四恶警把大法弟子锁在老虎凳上冻她,站不起,坐不下,躺不下,锁了二十五天,吃硬窝头、咸菜,不给水喝,不让上厕所,屎尿便在裤子里,她还穿着单衣服。
迫害法轮功学员张秀玲,杜洪芹(音),名字叫文(工程师),刘玉芝。基本犯罪事实: 强行洗脑,不让睡觉,手铐铐吊,长时间罚军蹲,纵容指使背叛信仰的人毒打受害人。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七日被“追查国际”通告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