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55
编号:
E000001285
中文姓名:
陈某
姓名拼音:
Chen x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兴隆台区政法委
工作单位地址:
区号:0427
书记:李明炜(兴隆台区委常委、政法委)
副书记: 李庆
近照:
家庭住址:
兴隆台区政法委电话:0427-2832584
迫害事实:
2004年8月23日,盘锦市兴隆台区政法委副书记陈某和一名手下及盘锦市兴隆台公安分局轻工派出所(原渤海乡派出所和轻工派出所合并)的一名恶警又到王玉兰家对王玉兰进行骚扰和威胁,并非法搜查他家,抢走一本《美国讲法》和两本明慧周刊,一台录音机,两盘炼功磁带,并逼问王玉兰周刊的来源。
同时,恶人栽赃陷害王玉兰是因为,村上被开发区占用土地返还资金问题不公正,王玉兰的丈夫揭发检举当地官员。这些人为了阻止王玉兰丈夫继续上告,利用王玉兰修炼法轮功并向国际社会公开讲述自己学法后身上发生的奇迹,给王玉兰家施加压力,恶人模仿王玉兰丈夫笔体写一张所谓的真象传单,然后举报说王丈夫练法轮功,并撒传单。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盘锦市大法弟子王玉兰最近又遭恶人骚扰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29/8286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