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22日,荀凤香去北京上访,他和陶国义绑架到派出所。到荀凤香家抄家,抄走大法书、录音带、炼功带、录音机,然后把她绑架到凌源第二看守所,拘留15天,勒索保证金、伙食费共1000多元。
同年12月16日,将荀凤香绑架到凌源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1个月后,判劳动教养一年,院外执行,勒索保证金4000元,伙食费300元。
1999年9月18日村民石凤萍被乡派出所所长杜井龙等二人绑架,在凌源第二看守所,被非法拘留40天,受尽了看守所警察的打骂,之后被判劳动教养二年,送往沈阳马三家教养院。
1999年7月22日荀凤香被所长杜井龙和陶国义绑架到派出所。又到她家抄家,然后把她绑架到凌源第二看守所,拘留15天,勒索保证金1000多元,伙食费100元。1999年12月16日,半夜里11点多,又被杜井龙等人绑架到派出所一天,晚上又绑架到凌源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1个月后,判劳动教养一年,院外执行,勒索保证金4000元,伙食费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