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垲与县公安局的一个警察,两人来到大连,伙同大连市金州区二十里堡恶警,将大法弟子王福冬绑架。并抢走所有大法书籍、录音磁带等。
恶警们坐在车里,把王福冬放到车后装行李的车厢里,其母挽起王福冬血肉模糊的腿给它们看,恶警们无动于衷,将其塞进就走。在回去的火车上,王福冬从所长王垲的谈话中得知,这个王所长并不是为了国家办事,而是为了上网、出名、立功,连残疾人也不放过。它们两人在大连市享受一番,回大安县公安局报帐,挥霍公款1500元。王垲拿出王福冬写给它的不要迫害炼功群众的信、传单、以及写给叉千镇镇长姜春生的信(此人逼迫王福冬亲人说出大连地区地址)等为证据,将王福冬非法关在大安县监狱。狱中板铺很低,王福冬足足躺了两个月,脚骨疼痛,行动更不便。后来又带到白城市教养院,说是白城市政法委点名要他。最后王福冬被法院非法判劳教三年,由于王福冬身体越来越不支,监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