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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事实:
2005年11月25日刘如平以济南律师的名义公开发表了“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强制‘转化’”文章,长清区分局和610办公室的官员大怒,终于在2005年12月7日命“舜天律师事务所”的陶祥英主任以工作的名义将刘如平骗到单位,以无耻的手段秘密绑架,又送入济南市洗脑班进行强制‘转化’。由于大法弟子刘如平拒不‘转化’,于2005年12月14日非法送淄博王村山东省劳教所劳教一年三个月。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济南律师刘如平遭凶残洗脑迫害纪实(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26/207150.html
济南律师刘如平所遭受的凶残洗脑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3/31/175543.html
济南市律师刘如平再次被非法延长劳教期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21/155291.html
济南律师、大法弟子刘如平被非法劳教(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18/1168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