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13478
中文姓名:
尚景国
姓名拼音:
Shang Jingguo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青岛市劳教所
工作单位地址:
青岛市李沧区上苑路2号。邮编:266100
总机 0532-7896501 -7896502 -7896503 ,
培训中心 -8013838
传真:0532-7898443
青岛劳教所所长刘绪云,五十多岁,原胶州市司法局局长
青岛劳教所副所长吴森忠,五十多岁,主管迫害法轮功
青岛劳教所管理处处长朱××,现任副所长
青岛劳教所管教冯金军、青岛市司法局调入; 
倪卫国、青岛人,三十多岁;
冷佳光、三十多岁,现调入干警事务队伙食;
刘同先、二十多岁,青岛人; 汪镇、汪勇坚、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青岛劳教所协管。自2003年他和打手汤俊伟(已解教),逄增伟等人连续毒打与折磨大法弟子王炳文,在恶警的纵容、唆使下,为了减期,恶徒尚景国丧心病狂,为了不让王炳文睡觉殴打王的头部,用烟熏、用打火机烧、用针刺眼皮。

2004年初,他们曾连续14天不让王炳文睡觉,不停的放所谓“转化光盘”让王炳文看,一眨眼就打,大冬天的让正在绝食中的王炳文坐在床上往头上浇冷水,连续的熬夜经常使王炳文处于恍惚状态。

2004年的一天,他将王炳文打的昏死过去,大脑一片空白,尚并未住手,一直打的王炳文又醒过来。他说,大队长徐长存许诺“拿倒”王炳文,给他大减期,徐也可升副所长。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烟熏火烧针刺 青岛劳教所摧残大法弟子王炳文(图)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6/11814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