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事实:
2002年2月2日下午,阜阳市颖州公安分局610办公室的肖明才、贺勤等不法人员,非法把刘杰带到所属的村委会审问。见审问不到他们所需要的东西,肖明才、贺勤就强行抄了刘杰的家,结果只收走了一只水果刀和几盘小孩看的影碟。晚上9点多钟,他们把刘杰绑架到颖州公安分局地下室非法关押、审问了三天三夜。后来又送到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到期后又送到阜阳市看守所长期关押,长达一年零八个多月。在这期间颖州公安分局610的肖明才、贺勤等不法人员多次敲诈刘杰家人,前前后后共勒索现金2万元左右,给刘杰的家人造成了很大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