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013544
中文姓名:
洛金姐
姓名拼音:
Luo Jinjie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天津板桥女子劳教所
工作单位地址:
天津板桥女子劳教所 邮编:300270 31-4信箱二中队
门房电话:022-63251823
办公室:022-63251619
管教科:022-63251069 
厂部(所办公室):63251479 
所长,郝德敏,63252203(办),13803060179
二大队  大队长:刘俊英、夏春丽,63251423(办)
一大队  大队长:郭玲、韩金玲(做洗脑,13012282063)、高华超(邪恶),63251415(办)
天津大港610办公室:
一把手:周选平、刘恒起,手机:13802043848;
二把手:李全新,电话:022-63390890、手机:13920299105
公安局总机:022-23353922(转)
政保科电话:022-23353922转21950;一把手:姚加旺,二把手:恶警王大水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312号 邮编300193
电话:022-27388102-2318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万德庄大街1号 邮编:300073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 南开区南马路188号,邮编300090 电话:022-23668519, 23672206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 河西区新围堤道6号, 邮编300210 电话:022-28024603 022-28024625
天津市大港区人民法院 地址: 大港生活区,邮编:300270, 电话:63231589 63231576

天津板桥女子劳教所所长:郝德敏:个人手机号码:13803060179
天津市610办公室:刘文韬:13821250866
天津610办公室:处长:李闶志:个人手机:13821651066
天津市河北区墙子派出所片警(民警):云澎:02226462210(派出所电话)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叶会兰2002年14日被调到二中队,她不配合跑队做操,被禁闭罚站6天6夜。
16日恶警高×用铐子把她四肢分开铐在床上6小时。夜里恶警高×、李×又把叶会兰带到大队部,用铐子把手铐在水管上吊起来,脚别着铐在暖气上,由于铐的时间过长,两恶警看叶会兰要不行了,用手在她鼻子上试试还有气就把铐子给打开了。
深夜恶警李×抓住叶会兰的衣服领,一手推她靠墙,一手掐着她的脖子并说:“我掐死你。”掐得叶会兰喘不过气来,恶警李×一直折磨她2个小时。后又被两男恶警重新铐上,恶警李×、高×两人各拿一个电棍往她大腿,小腹部位电,进行威逼。
直到凌晨3点半又回到禁闭室,李×还威胁说:“你要说出去,看以后怎么治你。”回到禁闭室这回改罚蹲,每昼夜要蹲11个小时,

由吸毒犯洛金姐、宋淑苓、何文香、袁静轮班看管,禁闭室阴森潮湿,天很冷,恶警高×只让她穿一件毛衣。高×说:“给她穿的,她还爱在这里待着。
”不按她们规定的蹲,何文香就往死里踢,宋淑苓揪着她的头发往下按,袁静揪头发往下按,倒在地上又揪起来,叶会兰腿肿得不能回弯,脚肿得穿不上鞋,后来脚都脱掉一层皮,在这一个多月里不让洗漱,解手要受限制,于3月14日关进5月2日才出禁闭室。
在这期间叶会兰受尽了非人折磨。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天津市武清区大良乡叶会兰被迫害事实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8/7581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