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55
编号:
E000013546
中文姓名:
陈立刚
姓名拼音:
Chen Liga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锦州教养院(锦州劳教所)
工作单位地址:
锦朝路53号 邮编:121000
办公室(传真):4567366
管理科:0416--4566753
政治处:0416--4566725
收发室:0416--4567330
锦州市劳教所院长张海平:手机,13941655333,0416--4562868(宅)
锦州市劳教所政委金福利:手机,13941606459
锦州市劳教所洗脑队副大队长李松涛:手机,13604164126
锦州市劳教所洗脑队副大队长杨庭伦:电话,0416--2343435(宅)
锦州市劳教所洗脑队恶警张加彬:电话,0416--2342945(宅)
锦州市劳教所洗脑队恶警张春风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辽宁省锦州市劳教院科长。

2000年10月12日原政委张海平、副院长金福力亲自命令警察(队长)刘铁林等还有刑事犯一起动手,用电棍逐个电击大法弟子,被电击的大法弟子有左中右、刘永生、石中岩等。

张海平、金福利、科长陈立刚、二大队队长韩利华亲自部署,对大法弟子采取体罚强制洗脑,强制给学员戴上工地上用的安全帽,双手被铐上,用办公桌把学员挤在墙角,由二个恶警,一个刑事犯看着,不准学员睡觉、坐下,强行播放攻击大法的录像,如果低头、闭眼、抵制,就拿木棍击打头部,拿电棍电击头部、脸部、小便、肚子,电遍全身,对一些学员还给上刑到铁椅子上,一绑就是一天。

2002年10月以来,恶警们对大法弟子又采取了新一轮的迫害,由教养院政委张海平、院长金福利、陈立刚、二大队队长韩利华亲自部署,对大法弟子采取了体罚,强制洗脑,强制给学员戴上工地上用的安全帽,双手被拷上,用办公桌把学员挤在墙角,由二个恶警,一个刑事犯看着,三个小时一换班(上面的领导让恶警们加班加点,发奖金,送工作餐,给刑事犯减期做为鼓励)。不准学员睡觉、坐下,强行播放攻击大法的录像,如果低头、闭眼、抵制,就拿木棍击打头部,拿电棍电击头部、脸部、小便、肚子,电遍全身,对一些学员还给上刑到铁椅子上,一绑就是一天(铁椅子现在还在二大队)。使学员王玉权、陶猛、方治、张宝石、蔡玉波、刘长平、刘永生、石中岩、刘成、邱文涛、霍银山、曹立宏、史宝东、李勇、王立新等人身心受到了极大的摧残,他们中有的被连续迫害一个多月,有的五天五夜不准睡觉,有的被反覆送去严管“小号”,再用刑事犯进行毒打,刘永生被打成重伤后去医院进行抢救,许多人伤痕累累,至今没有恢复。被体罚和遭到毒打的学员还有那全杰、佟新、尹群、李汉宝、王朝志、何尚钦、赵博峰、左中右、张玉安、史长青、张朋云、冯云刚、胡凤奎、王舟山、王贵令、张旭东、梁刚、郭忠民、郭伟、王立国等学员。

2003年4月26日凌晨1点40分,大法弟子石忠岩睁着眼睛在锦州市劳教院含冤而逝。2003年4月30日10点50分,教养院教育科陈立刚伙同恶警来到石忠岩家告诉家属准备在11点对遗体进行火化,让家属在一个通知上签字,家属要看一看内容时,恶警没让看,家属也没有签字。最后,恶警在4月30日11点强行将石忠岩的遗体火化。目前(2003/5/11)家属连骨灰也没有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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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证据证词: